1.征求意见建议有何要求?
要建立健全征求意见和情况沟通交流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看望、电话联系、微信交流等方式,了解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情况,关注离退休干部思想、生活状况。凡有重大决策,特别是涉及离退休干部切身利益的改革措施、重要政策、方案等出台前,要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2.举办报告会有何要求?
要完善定期举办报告会制度。通过专题辅导、集中培训、巡回宣讲、网络直播、手机APP,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宣传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改革开放的新进展新成就,通报国际国内形势、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离退休干部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介绍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工作情况,开展健康医疗咨询服务等。
3.组织参观学习有何要求?
要适当组织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或利用红色资源进行党性教育等活动。参观活动以离退休干部身体条件和本人自愿为前提,以就地就近为主,参观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不讲排场,不接受礼物,不接受宴请,不影响当地工作。经费标准参照在职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4.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有何要求?
要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制度。市委、市政府和各级领导机关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传达重要文件精神,举办重大节日活动时,应按规定范围,邀请离退休干部代表参加;各级组织和单位召开党代会、人代会、职代会、总结表彰大会等,根据具体情况邀请离退休干部或代表参加;对于贡献较大、德高望重的老同志还可以请他们参加会议主席团等。